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2 浏览次数:10
关于举办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
“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的通知
各市、宿松县、广德市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推动书香安徽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创建良好的书香校园文化,增强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信心,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求,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浓郁的读书活动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一人上职校,幸福全家人”“技能成才,强国有我”意识,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活动主题
以“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为主题。
三、活动时间
11月21日——12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
协办单位:安徽万泉高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活动内容
本次大赛包括经典朗诵大赛、名家朗诵示范两个活动。其中,经典朗诵大赛,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初赛、复赛、决赛;名家朗诵示范,在朗诵大赛期间邀请省内朗诵名家现场示范朗诵。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是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中职学校开展的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的群众性宣传教育重点活动。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发挥本地本校特色优势,增强活动教育效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组织有关中职学校在广泛开展经典阅读、朗诵活动的基础上,进行遴选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热情,认真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校在组织朗诵大赛活动中,要坚持节俭办赛,杜绝铺张浪费;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力求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四)精心组织报名。全省各中职学校应参照大赛评分细则积极推荐选手参赛。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4日,参加经典朗诵大赛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
附件: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赛事规程
附件
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赛事规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求,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浓郁的读书活动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一人上职校,幸福全家人”“技能成才,强国有我”意识,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大赛名称
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
协办单位:安徽万泉高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大赛内容
大赛以“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为主题,以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劳动模范为榜样,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通过朗诵艺术形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语言魅力、营造中职学校高雅艺术氛围、培养当代中职学生审美能力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参赛作品可以为中华经典诗文以及优秀原创作品(原创作品可以结合职业教育教学中的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体裁不限。朗诵形式为独诵或合诵,每个作品参与人数不超过6人。鼓励通过音乐、服装、道具等形式多样的辅助手段展现朗诵内容。每个朗诵作品时长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五、赛事流程
(一)初赛
各中职学校参照大赛评分细则积极推荐选手参赛。确定选手和篇目后填写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12月4日前发送至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ahzjxs@163.com)。
(二)复赛
根据初赛情况划定复赛比赛区域,并在比赛区域内选定一所中职学校为复赛举办场地,该区域内的中职学校在复赛比赛时间,前往复赛举办场地进行比赛。参与组织复赛的学校需做好复赛组织工作。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秘书处将于12月6日前公布复赛场地及比赛时间。
依据复赛作品得分高低,按该区域参与队伍总数的15%,确定参加决赛队伍数量。
(三)决赛
决赛及颁奖典礼拟定于2023年12月30日在安徽省电视台举行。
六、大赛方式
初赛由学校组织开展,遴选出复赛作品;复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由省内朗诵知名专家、朗诵学会专业教师和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委团,现场打分遴选出决赛作品;决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由省内朗诵知名专家和主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委团现场打分。
七、大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本省在籍在校中职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每校可报送1-2个节目。
(二)报名要求
各参赛单位需填写《首届安徽省中职学校“传承工匠心 共铸报国情”经典朗诵大赛》报名表,并于12月4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ahzjxs@163.com)。大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大赛时间
决赛拟定于2023年12月30日进行。上场顺序由各参赛代表队领队(或选手)赛前一天彩排时现场抽签确定。
(四)成绩公布
决赛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大赛获奖名单经竞赛组委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八、大赛场所
复赛、决赛举办现场由大赛举办场所提供必要的视频、音频和灯光设备,朗诵LED背景、音乐由选手提供。
九、决赛成绩评定
(一)基础分(满分100分)
1.仪表(15分)
(1)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2)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作品的内涵。
2.朗诵(70分)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2)语言流畅,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3)正确把握作品内涵,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3.艺术效果(15分)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二)加减分
原创诗歌融入职业教育工匠精神、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内容加2分,读稿朗诵扣2分,朗诵时间超过6分钟每20秒扣1分。
(三)计分办法
遴选7名省内朗诵及相关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去掉评委评分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节目得分。
(四)成绩出现同分,则由评委研究决定排名。
十、奖项设置
依据决赛得分高低,按20%、30%、50%设定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者给予奖品、荣誉证书或奖牌奖励;每个作品可设置不多于2位的指导教师,对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十一、赛事安全
(一)大赛场地
复赛场地:分区域选定一所中职学校
决赛场地:安徽省电视台(拟)
(二)生活条件
复赛决赛选手、领队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领队责任
复赛决赛现场,每校设置一位领队,负责本校参赛选手的统一管理,并指导参赛选手文明参赛。
(四)应急处理
大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秘书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事后,秘书处应向主办单位报告详细情况。
十二、赛事观摩
决赛设置观摩区域,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等社会公众开放,领队、指导教师可以观摩,但不得进入赛场内指导。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观摩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1.除与大赛直接有关的工作人员、评委、参赛选手外,其余人员均为观摩观众。
2.观摩大赛时不得使用相机、摄影机等对大赛正常进行造成干扰的带有闪光灯及快门音的设备。
3.观看大赛时,遵守赛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影响评判、妨碍大赛的行为。
4.观看人员保持赛场清洁,禁止将无盖饮料带入室内,请勿随手乱扔垃圾等杂物,请勿在观众席接打电话。
5.如对成绩产生质疑,可通过各参赛队领队向秘书处提出,不得在大赛现场喧哗。
十三、大赛录像
大赛全程现场录制,包括评委点评。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决赛未尽事宜,将在决赛通知中公布。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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